专注诉讼  精雕细琢  打造精品  追求卓越
咨询电话:010-64961786 010-6497862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C2-501室




文章

律师办案是一门艺术

发布: 建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2日

作者:单建国

       律师办案应当是一门综合的艺术。艺术作品之所以能够给人以美感,是因为作品中融入了艺术创作者的思想、智慧、情感和劳动。律师办理案件,要像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一样认真细致、精雕细琢,力求打造精品。律师应当争取在回味、回忆自己所承办的案件时不仅有成就感,还能有一种美的享受。

  1999年版《辞海》对“艺术”一词是这样解释的: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人类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因为艺术能够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人们也习惯于将在某一行业或领域达到一定水平和境界并且能够给人以艺术美感和享受的行为、技能和方法等也称为艺术,比如足球艺术、谈判艺术、外交艺术、领导艺术,等等。
  我根据长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体会,非常认同律师办案是一门艺术这个观点。我对律师办案是一门艺术是这样理解的:它是一门交流与沟通的艺术,是一门语言的艺术,还是一门思维的艺术,而交流、沟通、语言、思维等又是不可分割的,所以说,律师办案应当是一门综合的艺术。艺术作品之所以能够给人以美感,是因为作品中融入了艺术创作者的思想、智慧、情感和劳动。律师办理案件,要像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一样认真细致、精雕细琢,力求打造精品。律师应当争取在回味、回忆自己所承办的案件时不仅有成就感,还能有一种美的享受。

  一、律师办案是一门交流与沟通的艺术

  为什么说律师办案是一门交流与沟通的艺术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与很多人进行交流与沟通,比如自己的当事人或潜在的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证人,等等。律师能否与这些人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能否让他们接受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都会直接影响办案的结果。
  律师的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律师还必须要具有一定的与人沟通、交流和表达的能力,更需要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凭借自己的能力招揽到业务,这就需要在与客户谈判时,通过沟通与交流,让客户信任你、接受你。如果一个律师在一对一的与潜在客户谈判时,连说服潜在客户接受自己的能力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在有法官、检察官及对方当事人多方参加的庭审中,去影响和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呢?
  记得执业初期,一家很有名气的公司要聘请法律顾问。那家公司需要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很简单,只是起草、审查买卖合同和提供一般的法律咨询等,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当那家公司的总经理听说我执业时间还不到两个月时,认为不合适,但我没有放弃,我对他说:“我确实没那么多经验,但是,您的公司目前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工作都是简单和基础的律师业务,我完全能够胜任。”那位总经理有些动心,但还是犹豫。这时我给他举了一个例子,是我亲自经历的一件小事。一位在大医院工作的医生的朋友需要做一个非常小的外科手术,希望能联系到那家大医院去做,因为在住家附近的小医院做他不放心。那位医生说:“根本没必要来我们这里做,就在你家旁边区属医院做完全可以。像这种小手术属于门诊手术,在小医院一般都是由医师做,到我们这里一般都是在医师指导下由实习生做。哪个效果好?其实都一样。在离家近的医院做多方便啊。”讲完这个小故事后,紧接着我又对那位总经理说:“同样的道理,我虽然没那么多执业经验,但是,您公司的这些法律业务也都很简单,我能做好。再有,我刚开始执业,业务不忙,如果您能聘请我,我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贵公司的法律事务上,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让您满意。”听了这些话以后,那位总经理打消了疑虑,很高兴地说:“好,你说服了我,我们聘请你了。”这是我第一次成功地向客户推介自己,如果没有一定的表达、沟通与交流的能力,就不可能达到这么好的结果。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实际上也是在和法官、仲裁员进行沟通、交流,律师不仅要有一定的表达、沟通与交流的能力,更要讲究沟通与交流的方式和方法,这种方式和方法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可以说就是一门艺术。
  二、律师办案是一门语言的艺术

  如何理解律师办案是一门语言的艺术?我认为律师是法律工作者的同时也是语言工作者。

  律师的工作离不开语言文字。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善于从语言文字上发现问题,要比专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者更善于咬文嚼字。
  我曾代理过一起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双方在办理结算时,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发生了争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是:对合同中的手写内容“结算数量按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如何理解?原告方认为:这句话只约定了结算数量要“按照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而并未约定要按图纸进行结算。而被告认为,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要按照图纸结算,然后要按照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的系数。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对此提出反驳意见:(一)如果补充条款约定了按照图纸结算,合同的第4条按供货单结算的条款当时就应当删除或宣布作废,事实上双方没有对此删除或宣布作废,这也就从侧面印证了补充条款中不包括按图纸结算的意思。(二)按照汉语语法的常识,补充条款只有结算数量要“按照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这一种含义,如果这句话中既包括要按图纸结算又包括要按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这两层含义,这句话的中间就应当有一个标点符号进行断句,以区分这两层含义。比如这样表述“结算数量按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既然这句话中间没有任何标点符号加以断句区分,也就证明这句话只包含“按图纸另加百分之一点五系数”这一个意思,而不包括按照图纸结算的意思。
  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法庭采纳了我的意见,确认混凝土方量按供货单结算,为原告避免了50万元的货款损失。两审法院都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这是一起典型的依据语言文字知识获胜的案件。一个逗号的价值是50万元。可见律师在办案时善于“咬文嚼字”是多么重要。所以说,律师办案是一门语言的艺术。

  三、律师办案是一门思维的艺术。

  我们常说“行成于思”,这说明,做一件事能否成功,取决于思维、思考,就像有一句广告词所说“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律师办案更要依靠思维,很多案件能否发现问题、能否成功,取决于律师的思维。
  执业初期,我曾经代理过一起公民个人起诉烟草专卖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烟草专卖局以原告无照经营烟草制品、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为由,对原告进行了行政处罚。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明原告经营烟草制品的证据是在进行行政处罚时由原告签名的笔录。该笔录中有这样的内容,问:“你经营多长时间了?”答:“头一次进烟,经营时间不长。”被告认为该处罚决定是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在原告坚决否认说过“经营时间不长”这六个字的情况下,我对这份关键的证据发表了以下意见:第一,被告的提问是“你经营多长时间了?”这本身就是办案人员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进行的诱导性提问。第二,笔录中原告的回答先说“头一次进烟”,然后又说“经营时间不长”,这一回答存在前后逻辑矛盾。如果“头一次进烟”是真的,原告在买烟当场就被被告带走并进行处罚,也就证明没有过经营行为,这与“经营时间不长”相矛盾。相反,如果“经营时间不长”是真的,原告在以前也就肯定进过烟,本次就不会是“头一次进烟”。由此可见,笔录中原告回答的前半句话“头一次进烟”与后半句话“经营时间不长”相互矛盾。在“经营过”和“没有经营过”这两种可能各占50%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就是“经营过”,所以,该处罚决定没有事实依据,应当予以撤销。开庭之后,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论果然是“经营时间不长”这六个字与笔录中的其他内容不是一次书写形成的。从看似无懈可击的证据中,依靠思维和逻辑判断推理发现了问题,可见在律师办案过程中,思维与判断、推理的重要性。所以说,律师办案是一门思维的
艺术。
  有时,一个很复杂的案子经过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多次开庭以后,在最终艰难胜诉时候的那种感觉,就像是看了一场经历了90分钟常规比赛、半小时加时赛后最终靠点球决出胜负的足球比赛一样的酣畅、刺激和赏心悦目。球迷和媒体往往将技艺高超的球员称为足球艺术大师,其实这是给他们的荣誉和褒奖。而主张律师办案是一门艺术,其实也是给肩负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律师们提出的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虽然我对律师办案是一门艺术的理解还并不深刻,但我一直在努力争取通过“精雕细琢”来打造更多的精品案例,孜孜不倦去追求并享受律师办案艺术之美。此文发表在《北京律师》2017年第1期。